1.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原则上由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调配,全部用于抢险救灾、受灾地区特殊群众(老人、儿童、困难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2.募捐活动结束后,市县两级慈善总会接收的捐赠资金应在10个工作日内缴存至省慈善总会募捐专用账户。接收的捐赠资金根据省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由省慈善总会及时拨付。
3.受灾较重的市、县接收的款物捐赠,在报经省抢险救灾指挥部同意后,经省慈善总会备案,接收的捐赠物资可自行调配专项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生活急需和恢复生产。
4.定向捐赠款物原则上尊重捐赠人意愿,用于受灾地区的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户名:山东省慈善总会
账号:3718 9999 1013 0008 30229
开户行:交通银行济南自贸区分行
税号:51370000MJD6004985
户名:山东省慈善总会(SHANDONG CHARITY FEDERATION)
账号:2065 2554 044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东支行(BANK OF CHINA JINAN SHIDONG SUB-BRANCH)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NO.9777 Jingshi Road,Lixia District Jinan, Shandong,China)SWIFT CODE:BKCHCNBJ500
备注:请注明捐款用途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3444号 联系电话:0531-58171711 邮编: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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