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烟台市市慈善总会在毓璜顶宾馆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市副市长、市慈善总会会长王国群,市民政局局长、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隋安臣,市工商联副会会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周敏,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张静,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寿庆以及市慈善总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各县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鲍寿庆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增选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审议张广波会长辞去烟台市慈善总会会长职务的申请;选举市慈善总会会长;改选市慈善总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烟台市慈善总会星级慈善义务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听取并审议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隋安臣作的《市慈善总会工作情况报告》;副市长、市慈善总会会长王国群做了重要讲话
王国群会长在讲话中指出:慈善事业是一项为国分忧、为民解困的崇高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慈善机构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巩固和扩大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成果、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大力推动发展慈善民间组织的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促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公益事业的参与者适当的税收优惠,调动人们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政策进行严格的规范,使慈善组织在制度的保证下,能够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我们要形成“先富帮未富、先富带未富”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慈善机制,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