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民政部门、慈善组织:
现将《民政部关于召开“中华慈善大会”及开展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电〔2008〕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中华慈善大会”是民政部首次与多家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共同举办,充分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支持慈善组织发展的态度,也是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慈善协作的新起点。除进行“中华慈善奖”的评选表彰外,大会将首次表彰一批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慈善工作者。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民政部通知要求、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积极动员和组织推荐报名,填写《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推荐(自荐)表》(一式三份)和《优秀慈善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三份),于11月10日前以市为单位报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营、林旸
联系电话:0531-86017330(传真)
E-mail:sdcs0531@hotmail.com。
自荐参加“中华慈善奖”评选的,可按照民政部通知要求自行申报。
山东省民政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